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信奉产权公有(公有制)、计划经济(命令经济)、契约干预等,而这些都是宪政所反对的。
马克思曾经说过:法官无上司,法官的上司就是法律。第七个建议,加强案例指导制度的建设。
首席大法官和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没有上下之分。既然要干预案件,干预错了怎么办?是个人的错误还是机构的错误?干预与责任相伴。要建立合理的司法问责制度,首先责任得清晰明确地界定。作为过渡,亦可先由省级行政区统一负担。上下级法院保持一致,这意味着上诉毫无作用,二审终审制度形同虚设。
法治最重要的功能是制约公权,保障人权。当下中国,一个正确的裁决有可能被公众认为是不公正的。许霆盗窃一案从初审被判无期到重审改判五年,着这一过程中,许霆因盗窃17万而被判无期,这显然是轻罪重罚,而当在舆情的压力下,我们也不愿看到司法屈从于舆情,最终因为一个荒唐的理由推翻一个合法的判断,这将是司法的耻辱。
作为舆论工作的主角,新闻媒体更应当担负起这个特殊行业应有的道德和职业责任感,新闻媒体的首要中则是报到时间的客观真相,而不是媒体依靠那些报道吸引公众的注意力进而获取经济效益。通过以上的分析与案例,让我们看到了舆论与司法的冲突与平衡的结果。因此,我们要辩证的看待舆情与司法的关系,发挥舆论监督对于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对此,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司法程序及结果的公正性,我们要尽力找到舆论与司法的平衡点。
针对邓刺死官员一案,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在该案发生以后,舆论认为邓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能否认邓的致人死伤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只是其防卫行为过当,在本案中,网络舆情对案件的关注热情起了不可替代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公众也有各自情绪化的表达,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有失偏颇。为了更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司法的公正,最大程度的降低舆论对司法裁决的负面影响,新闻舆论工作者和司法机关无比各司其职,不断完善自身,才能建立起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巨大的转型时期,社会发展也呈现复杂化的态势,由此而产生的腐败问题较多,舆论监督的必要性显而易见建议恢复工读学校,以解决问题少年的国民义务教育问题和少年犯罪后不作刑事处分的教育问题,填补劳教制度废除后的空白。像撬门扭锁、偷盗、打架斗殴,在美国都是犯罪。进入专题: 劳教制度 。
我们虽然不能完全取消犯罪量的概念,但降低量的门坎是必须的。西方国家大部分采用这种方式,效果不错。目前的管制刑设计有问题,实际执行的数量也很少,建议改为社区服务刑。中国对于这些轻微犯罪中的严重者和有暴力倾向者,还是要入罪的。
文革前建有工读学校,专门处理问题少年问题,效果不错,可惜文革后废除了。劳教制度的前途只能是被废除。
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制定新的犯罪量刑标准,大多数按罪犯处理,关进监狱矫治。但需要完善顶层设计,厘清指导思想,修改有关法律,着重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中国13亿人口,罪犯不到200万,美国3亿人口,罪犯700万。因为美国的刑法是性质犯罪,不做量的区别,比较严厉。轻罪处理不需要太复杂的诉讼程序,建议设立轻罪法庭,专门处理轻罪问题,简易程序,一审终结,不得上诉,以提高效率,解决困扰人们的公平和效率问题。2.改《刑法》的管制刑为社区服务刑。修改《刑法》,将管制刑改为社区服务刑,对于没有暴力倾向,又不能按照《治安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处理,对社会安全危害不大的罪犯,判到社区去劳动,或为养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服务。取消了劳教制度,中国的罪犯要增加一些,犯罪率要提高一些,但与欧美等国家比,我们还有很大空间
因为美国的刑法是性质犯罪,不做量的区别,比较严厉。建议恢复工读学校,以解决问题少年的国民义务教育问题和少年犯罪后不作刑事处分的教育问题,填补劳教制度废除后的空白。
但需要完善顶层设计,厘清指导思想,修改有关法律,着重解决以下四个问题。目前的管制刑设计有问题,实际执行的数量也很少,建议改为社区服务刑。
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制定新的犯罪量刑标准,大多数按罪犯处理,关进监狱矫治。进入专题: 劳教制度 。
劳教制度的前途只能是被废除。文革前建有工读学校,专门处理问题少年问题,效果不错,可惜文革后废除了。修改《刑法》,将管制刑改为社区服务刑,对于没有暴力倾向,又不能按照《治安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处理,对社会安全危害不大的罪犯,判到社区去劳动,或为养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服务。像撬门扭锁、偷盗、打架斗殴,在美国都是犯罪。
我们虽然不能完全取消犯罪量的概念,但降低量的门坎是必须的。中国13亿人口,罪犯不到200万,美国3亿人口,罪犯700万。
轻罪处理不需要太复杂的诉讼程序,建议设立轻罪法庭,专门处理轻罪问题,简易程序,一审终结,不得上诉,以提高效率,解决困扰人们的公平和效率问题。取消了劳教制度,中国的罪犯要增加一些,犯罪率要提高一些,但与欧美等国家比,我们还有很大空间。
2.改《刑法》的管制刑为社区服务刑。中国对于这些轻微犯罪中的严重者和有暴力倾向者,还是要入罪的。
西方国家大部分采用这种方式,效果不错是从依法管理向依法治理的转型升级。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又一次极为重要的全面提速,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又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又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法治从改革的左膀右臂,逐渐变成了改革的主躯干。
从法制到法治,虽是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重大转变,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两次深刻的转变: 一是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
是从严格司法向公正司法的转型升级。是从强调依法办事向既强调依法办事又强调法治环境改善的转型升级。
是从过去单纯地强调政府严格执法向强调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转型升级。是从事前授权、事后纠错的控权方式向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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